2025年中央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第二批)耕地质量提升(第三次土壤普查)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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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2025年中央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第二批)耕地质量提升(第三次土壤普查)项目
预算金额(万元):90.6212
最高限价(万元):90.6212
采购需求:A包采购需求:按照采购人的要求完成西双版纳州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壤样本及标本流转送、开展西双版纳州2024年度耕地质量等级变更调查评价及报告编制、编制西双版纳州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新增成果等工作内容,具体服务内容如下:(1)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壤样本及标本流转送样。按照《云南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土壤样本及标本流转送样的通知》(云土壤普查办〔2025〕1号)要求,在2025年10月份前,将勐海县及勐腊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壤表层样本、剖面发生层样本、土壤剖面整段标本、土壤剖面采集的纸盒标本按照一式三份进行分样,分别流转至国家库(南京)、国家库(北京)、云南省土壤样本库。(2)开展西双版纳州2024年度耕地质量等级变更调查评价。按照《耕地质量等级》(GB/T33469-2016)耕地质量等级划分区域范围,全州三县(市)均划为全国9大评价区的“华南区一滇南农林区”,将全州三县(市)划分为3个评价区域,以267个(景洪市96个、勐海县116个、勐腊县55个)耕地质量等级评价点位为基础,按照所属区域统一的耕地质量评价指标体系,以县域为单位,运用“县域耕地资源管理信息系统”,采用综合指数法,将耕地质量划分为10个等级,完成2024年度县域耕地质量等级变更评价,更新县域耕地质量数据库,完成全州耕地质量等级评价汇总,生成工作空间文件(CWS文件),向上级部门报送评价结果。工作空间文件应包括评价单元图(含评价单元赋值数据)、评价点位图(含点位原始数据)、耕地质量相关专题成果图件等。(3)编制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新增成果。按照云南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云南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成果质量控制方案》的通知要求,在各县(市)按照2024年国家下发的清单编制的县级普查成果的基础上,以县域为单位,完成新增的“土壤普查成果应用报告、土壤有机质评价专题报告、土壤有机质分布图”等成果编制。形成以以光盘和保密U盘存储的电子版成果4套,装订成册的纸质版成果5套。;B包采购需求:按照《耕地质量调查监测与评价办法》要求,以确保点位代表性与延续性为原则,对全州267个(景洪市96个、勐海县116个、勐腊县55个)耕地质量等级调查点位开展调查采样、制备与检测工作,其中:景洪市96个、勐海县116个、勐腊县55个;检测项目如下:pH、有机质、全氮、有效磷、速效钾、缓效钾、水溶性盐总量、有效硫、有效硅、有效钼、有效硼、有效铜、有效锌、有效铁、有效锰、铅、镉、铬、汞、砷。;
合同履行期限:标段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中标供应商提交所有成果资料之日止。标段2: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中标供应商提交所有成果资料之日止。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2:1.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云财规〔2019〕5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通知》(财库〔2022〕19号)等文件规定,本项目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小微企业采购。即: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无。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2.其他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无。
(1)2025年中央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第二批)耕地质量提升(第三次土壤普查)项目(A包):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2)2025年中央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第二批)耕地质量提升(第三次土壤普查)项目(B包):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2】B包供应商须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及其附表(检验检测能力范围包含土壤)。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07-30 06:00至2025-08-06 23:59,每天上午06: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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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哲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521057297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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