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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北国安电力有限公司2025年9月-2026年2月粉煤灰外运处置服务(标段一:总量约10万吨)采购公告

所属地区 淮北市 投标截止时间 *** 登录后查看 资质要求 注册登录 后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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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进展

 

公告名称 发布时间

淮北国安电力有限公司2025年9月-2026年2月粉煤灰外运处置服务采购公告

1.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1项目名称:淮北国安电力有限公司2025年9月-2026年2月粉煤灰外运处置服务。

1.2项目地点:安徽省淮北市烈山区宋疃镇淮北国安电力有限公司

1.3项目概述与采购范围:详见《淮北国安电力有限公司2×320MW机组2025年9月-2026年2月粉煤灰外运处置服务技术要求》

2.报价人资格要求

1.投标方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企业资格,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并能合法运作,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能力;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竞价。属于分公司的竞价单位,需具有母公司的授权证明,并提供母公司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明等相关资料。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价。

3.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4.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未有处于被政府部门责令停业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投标方未被加入“安徽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及淮北国安电力有限公司供应商(承包商)库”黑名单。

5.投标方必须具有粉煤灰综合利用技术能力。

6.粉煤灰使用业绩,投标方提供自用粉煤灰达到1万吨/月证明材料(如搅拌站、砖厂、水泥厂、新型材料厂等)。

7.投标方须自有或租用储灰库,且符合环保要求。

8.投标方提供企业环评批复及验收手续的证明材料。

9.投标方提供近两年内签订的粉煤灰购灰合同。

10.投标方需有满足运力的符合交通、运管、环保排放标准等有关规定的运输车辆,提供道路运输许可证及自有或租赁的满足特殊天气环保管控期间所需的至少6辆国五环保排放标准粉煤灰罐装运输车辆的环保排放证明和车辆行驶证,租赁车辆需提供租赁合同,租赁车辆合同有效期至少达到2026年3月31日。

11.提供购买发票或磅单(一个月即可,如提供磅单则同一月次选取3张)及购灰合同。

12.提供用于贮存粉煤灰的相关贮存设施的产权证、照片,及通过环评批复及验收手续的证明材料。

13.应急预案,例举暴雨、暴雪等极端天气的车辆装卸、运输等有效措施;招标方的粉煤灰等品质异常时,合规有效外运的处理措施和办法。

14.需提供本次粉煤灰外运处置服务项目的现场踏勘证明。

 

3.采购文件的获取

3.1获取时间:2025年07月29日15时31分至(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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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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