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华北石油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华油工建公司在建项目常用消耗材料框架采购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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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华油工建公司在建项目常用消耗材料框架采购招标项目招标人为河北华北石油工程建设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自自筹。本招标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
本次华油工建公司在建项目的常用消耗材料框架采购共分为三个标包。
第1标包:川气东送二线天然气管道工程川渝鄂段(铜梁-潜江)施工总承包二标段项目常用消耗材料框架采购,预估金额972万(含13%增值税、含运费)。管道途经重庆市垫江县、忠县和石柱县,管道全长162.25km,管径D1219mm,钢级L555M。
第2标包:国家管网甬绍干线东段天然气管道工程项目常用消耗材料框架采购,预估金额898万(含13%增值税、含运费)。管道途经宁波市北仑区、鄞州区、奉化区、绍兴市新昌县2市4区县,管道全长约153.2km,管径D1219mm、D1016mm、D813mm。
第3标包:吉林石化-吉林油田二氧化碳管道工程(一期)施工总承包第三标段项目常用消耗材料框架采购,预估金额121万元(含13%增值税、含运费)。管道途经吉林省长春市九台区、德惠市,管道全长82.541km,管径D457mm。
本次框架采购需求数量不定,各投标人统一采用单价最高限价整体降点系数(百分数)报价,整体降点系数保留一位小数。采购金额以实际送货量为准,投标人应承担实际结算金额小于预估金额的风险。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3个标包进行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包。
招标范围:第1标包455项物资;第2标包367项物资;第3标包235项物资。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交货地点:第1标包为重庆市垫江县、忠县和石柱县施工现场;第2标包为宁波市北仑区、鄞州区、奉化区、绍兴市新昌县施工现场;第3标包为吉林省长春市九台区、德惠市施工现场。
交货期:按招标人要求,根据项目现场实际需求,依据下达的订单送货。
技术要求:货物质量必须符合中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且满足国家或行业颁发的符合国家技术质量规范的标准,如遇国家标准更新,按最新标准执行。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并对货物的质量负责。
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的贸易商,具有与本采购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须为中国石油能源一号网准入供应商,且供应商状态为正常;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3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2-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成立日期晚于要求年份的,从成立年起计算。
3.4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1月1日以来有相关的供货业绩,须提供有效证明材料。
3.5信誉要求
3.5.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5.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5.3 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
3.5.4投标人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石油管道局工程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暂停或取消投标人资格。
3.6其他要求
3.6.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6.2投标人须书面承诺:投标人所供产品完全满足招标文件中的全部技术参数要求,并对本次标的物报价负责,如果因达不到招标文件中全部技术参数要求,或不按照中标价格供货,或不能按时、按需提供项目所需各种物资,同意被买方处以不超过合同总额的5%的罚款,买方有权终止合同并索赔损失。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5年7月30日8:00:00至2025年8月5日23:59:59(北京时间,下同)。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8月13日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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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哲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521057297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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