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淖铁路无线平面调车灯显设备采购项目招议标公告
所属地区 | 哈密地区 | 投标截止时间 | *** 登录后查看 | 资质要求 | 注册或登录 后查看 |
开标时间 | 设置开标提醒 | 项目进展 | [购买会员服务] [中标监测] |
二、招标编号:GH(登录后查看)
三、招标内容:对淖毛湖站、广汇站、白石湖东站灯显设备及对讲设备进行更新,范围为货物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培训和售后服务等,具体如下:
序号 |
设备 名称 |
规格 型号 |
使用地点及数量 |
数量 总计 |
备注 |
|||||
地点 |
数量 |
地点 |
数量 |
地点 |
数量 |
|||||
1 |
机控器 |
ZTD-DA/B |
淖毛湖站 |
5 |
广汇站 |
2 |
白石湖东 |
0 |
7 |
|
2 |
区长台 |
ZTD-DQ |
3 |
2 |
0 |
5 |
||||
3 |
调车 手持台 |
ZTD-DS |
40 |
6 |
0 |
46 |
||||
4 |
四路 充电器 |
FL-4MP |
6 |
2 |
0 |
8 |
||||
5 |
监听器 |
XiR E8628i |
30 |
3 |
4 |
37 |
||||
6 |
数字列调录音对讲机 |
P3688 |
10 |
2 |
6 |
18 |
||||
合计 |
94 |
17 |
10 |
121 |
供货地点:(登录后查看)
供货时间:30日历天,2025年9月30日前完成供货。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铁路行业标准及无线通讯设备相关标准
四、付款方式:电汇、承兑或实物支付。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进行工商、税务注册(注册资金不少于100万元,成立时间不少于1年),具有法人资格,须为一般纳税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符合招标项目的经营范围,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相应实力的承包商。
2、投标人须提供本项目同类产品近三年内在国铁铁路企业的供货业绩业绩不少于1项(中标通知书或订货合同)。
3、投标物资须具有五年内通过中国计量认证(CMA)和/或国家实验室认可(CNAS)的第三方检测报告,并符合相关检测要求。
4、投标人提供的设备的功能、技术指标、设备安装要求和检测方法等符合《铁路无线调车灯显设备》(TB/T2834-2016)、《铁路无线调车灯显信息管理设备》(TB/T3441-2016)的要求。须与既有设备相兼容,符合既有设备的使用要求(出具相关证明)。设备具备双测机信号,针对距离较远、信号传输不畅的车站,具备同频中继条件。
5、调车灯显及附属设备须具有控制数字制式无线简易紧急制动阀功能,须经过国铁集团(原总公司或原铁道部)的科研评审(或技术审查),并须提供站段近三年来的试用证明。
6、投标单位须具有跨区域供货及提供保障服务的能力,投标单位应免费修理或更换由于投标单位责任造成的不合格零部件及因此造成扩大破损部分的部件。须在乌鲁木齐地区设有固定维修地点,所供产品质量出现问题,自接到使用方通知起24小时内到达现场免费维修或及时更换。
7.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必须与既有设备兼容。
9、投标人企业信用评价为合格、无行贿受贿记录;自本公告发布之日-投标有效期截止,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无涉及较重及严重失信行为的情形、没有被相关部门列入“限制从业招标投标企业名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10、(登录后查看)
11、投标方在招标前须对现场进行实地踏勘,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12、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13、近三年来没有招投标违规、违法行为,没有被各级行政主管部门及行业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或被列为失信人员。
购买时间:2025年7月28日-2025年8月2日18:00前下载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张玉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u@ai8.com.cn
相关关键词
相关招标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