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LXZC********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县2025年中小学教学设备购置项目(第二期)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7月24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发生变化 更正内容: 原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县2025年中小学教学设备购置项目(第二期))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按照本次采购标的所属行业的划型标准,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应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2.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3.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4.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采购包,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各方视同小微企业。联合体各方均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5.提供由省级以****局****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原件彩色扫描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6.符合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彩色扫描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县2025年中小学教学设备购置项目(第二期))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投标人须具备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或《出版物发行许可证》(如果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中至少有一方具备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或出版物发行许可证)。 现变更为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或《出版物发行许可证》(联合体投标中至少有一方具备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或《出版物发行许可证》) 原资格证明文件 3. 纳税证明:投标人需提供投标截止日前缴纳的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原件彩色扫描件) 4. 社保缴纳证明: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投标人逐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至少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原件彩色扫描件,投标人逐年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上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原件彩色扫描件) 资格证明文件现变更为: 3. 纳税证明:投标人需提供投标截止日前缴纳的12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原件彩色扫描件) 4. 社保缴纳证明: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投标人逐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12个月内至少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原件彩色扫描件,投标人逐年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上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原件彩色扫描件)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7月24日2025年07月24日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注册/
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张玉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u@ai8.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