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海南水发污水处理厂设备更新改造项目(设计)已由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2502-460100-04-02-319618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海南省水利水务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70.00%、国有自筹3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海口市、澄迈县、临高县、儋州市、昌江县、白沙县、东方市、乐东县、定安县、陵水县、五指山市、琼中县、屯昌县等市县2.2项目内容及规模:对海南省水利水务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旗下控股公司特许经营的13座污水处理厂和1座污泥处置厂中,影响处理工艺稳定正常运行的设备设施,以及老旧落后、故障频繁、能耗偏高、运行效率严重降低或不符合安全、质量、环保方面强制性标准要求的相关设备和泵站开展更新改造。。招标控制价1,980,000元。2.3计划 工期(服务期):30日历天。2.4标段划分:标段1: 标段名称: 海南水发污水处理厂设备更新改造项目(设计);标段编号: hizw20250724002001;标段类型: 设计;控制价:1980000.00002.5招标范围:标段1:项目设计服务,包括:①设备选型优化、设备安装图纸及配套设施设计、设备清单及预算编制等;②安装阶段的现场技术配合及调试、验收等后续服务。2.6质量要求:标段1:符合国家现行设计相关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标段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含)以上工程设计资质或具备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规定已换发新证取得的相应资质,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需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3.2标段1: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3.4投标人须具备《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3.5“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活动依法予以限制。备注:因“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网址链接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故失信被执行人查询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为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 2025年07月24日 18时00分至2025年07月31日 17时30分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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