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城投置地集团有限公司国宾七号院项目营销中心及示范区物业服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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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本招标项目国宾七号院项目营销中心及示范区物业服务,由成都城投置地集团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国宾七号院项目营销中心及示范区物业服务。
2.2服务地点:成都市金牛区。
2.3项目规模:国宾七号院项目总建筑面积84452.83㎡、住宅总建筑面积53617.5㎡。
2.4招标范围:国宾七号院项目营销中心及示范区物业服务,具体工作内容详见《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2.5服务期限:18个月(以实际进场时间为准)。
2.6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7资金预算:466.232329万元
2.8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一般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财务要求:
无财务要求。
3.3类似项目业绩要求:
近3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1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合同金额100万元及以上的物业服务类似业绩。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信誉要求:未因不良行为而处于招标人的禁入期内;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近3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不存在被市级相关部门查实的廉洁及招采领域违法违规行为、未被列入成都城投集团及其所属公司不合格供应商或供应商黑名单。(注: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库〔2022〕3号)第十九条规定【200】万元以上(含本数)的罚款。)(提供承诺)。
3.6失信被执行人要求:投标人、其法定代表人均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7资料真实有效要求:投标人所提供的投标文件中的相关资料必须真实、合法、有效,无弄虚作假(提供承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7月23日起下载招标资料。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8月12日10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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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哲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521057297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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