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公司周邓快速路2标纤维塑料管采购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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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公司周邓快速路2标纤维塑料管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FA00000314889
1.招标条件
1.1招标人为:中交路桥华东工程有限公司
1.2本招标内容的使用人为:中交路桥华东工程有限公司周邓快速路(S3-G1503)新建工程—不含六奉公路以东至南六公路以西段(2标)项目经理部(以下简称:华东公司周邓快速路2标项目)
1.3本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所需纤维塑料管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采取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在交融智链-新采购子平台(简称:交融智链-新采购子平台)进行电子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概况
本项目起点桩号为K4+768,终点桩号为K5+968,长度约1200m。主要工程内容为合同范围内的道路、桥梁、排水、照明、监控、河道、绿化、交通标志标线等市政配套设施。
2.1.1工程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周邓快速路2标(如需现场查看请联系项目物装部负责人:吴义挺,联系电话:17777065774)
2.2 招标内容
2.2.1 本次 纤维塑料管 采购招标的物资品种、数量、供货期等详见招标文件。
2.2.2 本次招标的 纤维塑料管 ,其质量须符合国家标准《GB/T21238-2016》、行业相关标准、本项目提供的设计图纸要求,同时还应满足本工程监理、业主、质检站等当地政府及监管部门的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基本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项目经营范围,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具有履行申请物资供应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约记录;
(4)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
(5)获得生产许可证、行政许可证的生产商或贸易商;
3.2 具体条件
(1)营业范围要求: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一般纳税人、具有招标物资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贸易商,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新证是“三证合一”)等证件并提供扫描件。根据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深化建材备案“放管服”改革工作的通知》(沪建建材【2021】318号)文件要求,投标人还须提供《上海市化学建材行业协会建设工程材料备案证》扫描件。
(2)生产能力要求:满足本项目施工进度需求。生产商所采用的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3)财务能力要求:资金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充足的资金保障能力。提供近几年财务会计报表或者能够证明投标人财务能力的相关资料。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其质量须符合国家标准《GB/T21238-2016》、行业相关标准、本项目提供的设计图纸要求,同时还应满足本工程监理、业主、质检站等当地政府及监管部门的要求。近3年内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5)供货业绩要求:近5年内具有我国市政工程项目或同类建设工程项目使用招标物资的供货业绩至少1份,并能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包含但不限于销售合同文件)。
(6)履约信用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3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3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无不良履约记录、未列入工程所在地质量监督部门和中国交建、中交路建、中交路桥华东工程有限公司黑名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本次招标允许生产商或贸易商参加投标。但贸易商与其代理的生产商不能同时参与投标,贸易商所代理的生产商应满足生产商的资格要求。
3.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此次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6 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即在评标时对投标人资格进行符合性审查,不符合投标文件要求的不予通过。
联系人:王哲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521057297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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