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核汇能160万千瓦清洁能源保障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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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核汇能160万千瓦清洁能源保障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已审批,资金自筹,招标人为 金塔汇科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编号
HN
2.2 招标项目名称
中核汇能160万千瓦清洁能源保障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
2.3 招标项目概况
中核汇能金塔县160万千瓦清洁能源保障项目的基本情况:金塔县160万千瓦清洁能
源保障项目为国家批复的甘肃省第三批以沙漠、戈壁、荒漠地区为重点的大型风电光伏建设
基地,该项目位于甘肃省酒泉市金塔县北山风电规划区域内,海拔在1350~1750米之间,
占地面积约433平方公里。
金塔县160万千瓦清洁能源保障项目为综合性工程,主要包括90万干瓦风电、70万
千瓦光伏、电蒸汽锅炉、槽式镜场、熔盐储热设备及配套的输变电工程。项目建设内容包括:
1 .90万kW风电场(分三个标段)和70万kW光伏区(分两个标段)以及10万平方
米聚光集热系统。
2.风电场和光伏区新建2座330kV汇集升压站,1#汇集升压站的主变容量2×300MV A,2#汇集升压站的主变容量3×360MVA,负荷侧新建1座330kV降压变电站,主变容 量2×360MVA,并预留1台主变安装位置。
3.在电源侧(风光同场)配置电蒸汽锅炉440MW,光热配置10万平方米聚光集热系统(镜场),配套建设3台25MW电加热熔盐加热器和2000MWh储热罐。通过储能系
统在降低光伏、风电弃风弃光率的同时,促使发电出力平稳可控,保证用汽负荷稳定运行。为保证供电可靠性,2座330kV汇集升压站之间通过1回330kV线路连接,风电汇集
升压站在风光同场汇集升压站π接后,通过2回330kV线路接入金塔750kV变电站(128.6km)。降压站通过2回330kV线路接入玉门750kV变电站(97 .3km)。
项目采用EPC总承包模式,主要设备(风机及塔筒、光伏组件、箱逆变、 一二次设备、 调相机等)采用甲供方式,项目建安工程共划分8个标段。
2.4 招标范围
造价咨询服务,对项目开展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工作内容主要包括协助委托人进行合
同履约管理、施工阶段造价控制、完工结算审核,以及与前述相关的配合工作。
2.5 项目地点
甘肃省酒泉市金塔县工程项目所在地。
2.6 服务期限
本项目服务期限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约定全部咨询服务内容完成之日止,计划服务期 ·24个月,具体以委托工作的完成时间为准。
2.7 质量标准
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详见技术条款)。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经营的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
(2)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应至少具有3个新能源行业造价咨询业 绩,业绩可以是可研概算或初步设计概算或控制价编制或施工阶段造价咨询或结算审核等相 应业绩(需提供合同关键页);
(3)拟派项目负责人取得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从事造价咨询工作10年以上(需提供业绩或其他证明材料);
(4)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投标人近3年未出现过质量事故和不良信用记录,
不得有违法违规行为被有关部门处罚且处于投标禁入期。近三年内所履行的合同没有受到行
业行政主管部门的通报批评、处罚;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和诉讼记
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的状况;未被“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近三年财务和资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本投标项目,应具有独 立审计机构审计过的最近三年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或亏损处于破产 状况;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招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上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所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且与投标人主体一致。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售价
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4.2 发售时间
北京时间: 2 0 2 5 年 6月 2 4 日—2025 年 6 月 3 0 日
联系人:张玉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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