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第三人民医院10kV配电房维保服务采购项目购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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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名称: 10kV配电房维保服务(1项)
2、项目编号:FSSY
3、项目预算: 最高限价1.7万元/年,3年最高限价5.1万元 , 请供应商根据项目自行合理报价。
4、院内采购项目推荐成交供应商数量:1名。成交供应商未能履行合同的,由医院决定排名第2的供应商递进成交并以此类推或重新组织项目论证。未予纳入 提供 服务 的供应商,不再另行通知。
5、评审方法:最低价成交法。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2.资质要求
2.2.1 供应商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资质,且资质证书应在有效期限范围内;
2.2.2 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承装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证书五级以上(含五级);
2.2.3 投标人必须在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或广东电网公司完成A类承包商登记建档。(投标时应提供相关文件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3.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2.4.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
2.4.1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投标时应提供相关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诚信评价等级及状态以提交投标文件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2.4.2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2.5对供应商企业的信誉要求:
2.5.1供应商企业目前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2.5.2供应商无论在何地受到暂停(取消)在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只要在处罚期内的,都无资格参加投标。
2.5.3供应商企业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没有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若有则以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
2.5.4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供应商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2.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
三、网上公告时间及报名时提交的文件要求
1、公告时间:即日起至 202 5 年 4 月 28 日 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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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玉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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