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建电气化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潍宿高铁(沂水段)“三电”及管线迁改一标段第一批自购物资采购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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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潍宿高铁(沂水段) “三电”及管线迁改一标段项目已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新建潍坊至宿迁高速铁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2023】603号)、《国铁集团、山东省人民政府、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新建潍坊至宿迁高速铁路初步设计的批复》(铁鉴函【2023】458号)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沂水县浚源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 中国铁建电气化局集团第二工程 有限公司潍宿高铁(沂水段) “三电”及管线迁改一标段项目部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 潍宿高铁(沂水段) “三电”及管线迁改一标段项目 。
2.2工程概况
新建潍坊至宿迁高速铁路 (沂水段)三电及管线迁改工程主要涉及影响潍宿高铁(沂水段)正线和相关工程建设及运营的“三电”管线迁改相关工作,新建高铁引起的路内外电力线路主要包括上跨或平行线路的500kV及士800kV电力线路迁改;上述迁改所引起的铁路红线范围内、外的相关改造工程和征地拆迁 ; 以及办理 “三电”及管线迁改、临时用地等相关手续和费用。
2.3招标内容:详见附件1:物资一览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
3.1.2投标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3.1. 3 投标人应提供 20 22 至 202 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新注册的公司不需提供);
3.1. 4 投标人和投标物资生产企业应提供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1. 5 供应物资属于国家颁发生产许可、行政许可证范围内的,应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行政许可证明;
3.1. 6 不接受因存在不良行为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的、投标物资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禁止或暂停在铁路上使用的,不接受因存在不良行为被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铁建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的供应商。投标人自投标文件递交之日起前一年无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需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上的查询结果;投标人不能为失信被执行人 ,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信用信息”查询记录。
3.1. 7 同一包件内不允许投标物资生产企业及其代理商同时参加投标,且允许代理商投标的包件同一投标物资只允许授权唯一投标人。
3. 2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专项资格要求见附件一:物资一览表。
3. 3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关系,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物资,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 4 本次招标物资一包一投。
3. 5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售卖时间为: 2025年4月 23 日至 2025年4月 27 日 1 7 时 00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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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哲
电话:010-688093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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