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华大学附属第二医院住院收费处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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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采购项目名称:南华大学附属第二医院住院收费处改造工程
2、委托代理编号:(登录后查看)
3、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1)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以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无在建工程。
(2)湖南省外企业须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或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
(3)项目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数量均不得低于湘建建〔2020〕208号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其中专职安全员须具专职安全员安全考核合格证书。
以上配备人员要求无在建工程,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原件。投标单位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的承诺(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4)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各供应商应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及采购文件的响应文件组成中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填写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视为无效响应。
(5)如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6)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要求,本项目要求中小微企业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7)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承诺,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失信行为,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5、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1、根据湘财购〔2022〕17号《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要求,供应商提供了湘财购〔2022〕17号《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的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无需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文件材料、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如是“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请自行在响应文件中说明。
三、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
1、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从2025年04月07日起至2025年04月14日(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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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哲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521057297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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