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南湾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2025年度工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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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河南省南湾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2025年度工程。
2.2招标编号:HNZB【2025】XY011。
2.3项目概况:
南湾灌区工程设计灌溉面积112.42万亩,属大(2)型灌区,工程等别为Ⅱ等,南干渠淮南段、南干渠高线段渠道级别为4级,建筑物级别3-5级;北干渠渠道级别为4级,建筑物级别4-5级;肖王支渠渠道级别为5级,建筑物级别为5级。
河南省南湾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2025年度工程建设范围涉及平桥区、罗山县,工程建设总占地面积17.5hm2,其中,永久性占地5.89hm2,临时性占地11.61hm2。主要建设内容:南干渠淮南段渠道衬砌改造;渠系骨干建筑物加固改造;管理道路硬化,路面提升;管理设施改造;信息化建设等。
2.4建设地点:信阳市境内。
2.5项目总投资:15389万元,本次招标总金额为11811.0254万元。
2.6招标范围及要求:
2.6.1标段划分:共分为5个标段,其中3个施工标、1个信息化标、1个监理标,具体情况如下:
一标段:施工Ⅰ标
2.6.2招标范围:河南省南湾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2025年度工程施工Ⅰ标,本标段工程量清单包含的所有工程施工及质保服务。
2.6.3计划工期:300日历天。
2.6.4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规定的合格工程质量标准。
2.6.2招标范围:河南省南湾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2025年度工程施工Ⅱ标,本标段工程量清单包含的所有工程施工及质保服务。
2.6.3计划工期:300日历天。
2.6.4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规定的合格工程质量标准。
三标段:施工Ⅲ标
2.6.2招标范围:河南省南湾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2025年度工程施工Ⅲ标,本标段工程量清单包含的所有工程施工及质保服务。
2.6.3计划工期:300日历天。
2.6.4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规定的合格工程质量标准。
四标段:信息化标
2.6.2招标范围:河南省南湾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2025年度工程信息化标,本标段标的清单包含的所有信息化内容,包含货物的采购、供货、运输、保险、装卸、安装、检测、调试、试运行、验收交付、培训、技术支持、软件升级、售后保修及相关伴随服务等。
2.6.3计划工期:300日历天。
2.6.4质保期:一年(通过相关部门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若货物技术参数有特别规定的,则按技术参数执行)。
2.6.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要求合格标准,满足招标人要求。
五标段:监理标
2.6.2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验收阶段及保修期阶段的所有工程建设监理服务。
2.6.3监理服务期限:同本项目施工工期、验收期及保修期。
2.6.4质量要求:确保工程按质按量完成,达到国家验收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标(一标段:施工Ⅰ标、二标段:施工Ⅱ标、三标段:施工Ⅲ标)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并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
3.1.4信誉要求:
①投标人及其主要执(从)业人员须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进行信息公开(以网上公示为准,提供网页截图),委托代理人须为“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信息公开的人员(以网上公示为准,提供网页截图);以上人员须为本单位正式工作人员(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的近3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
②投标人应提供近三年(自2022年7月1日至今)是否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情况说明。如提供虚假情况说明的,招标人将取消投标人的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如存在行贿犯罪记录情况的,按不良行为处理。
3.1.5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0年7月1日以来具有1项类似工程施工经验。须同时提供施工合同、中标通知书及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网页截图证明材料,以合同日期为准。类似工程指灌区改造、农田水利、水库工程、水闸工程等水利水电工程。
3.1.6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7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信息化标
3.2.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2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
3.2.3信誉要求:
①投标人应提供近三年(自2022年7月1日至今)是否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情况说明。如提供虚假情况说明的,招标人将取消投标人的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如存在行贿犯罪记录情况的,按不良行为处理。
②投标人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失信被执行人的、“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国家税务总局(https://www.chinatax.gov.cn/)——纳税服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信息公布栏”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禁止其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提供本招标公告发布之后至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信用查询截图或打印扫描件)。
3.2.4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0年7月1日以来具有1项水利信息化项目业绩。须同时提供合同和中标通知书,以合同日期为准。
3.2.5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6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监理标
3.3.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3.2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
3.3.3人员资格要求: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具有水利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并具有工程类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任职,并出具无在建工程承诺书。若总监理工程师承担的合同工程已完工或变更手续齐全以及其他符合规定情形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可视为无在建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提供的不予认可。
3.3.4信誉要求:
①投标人及其主要执(从)业人员须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进行信息公开(以网上公示为准,提供网页截图),委托代理人须为“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信息公开的人员(以网上公示为准,提供网页截图);以上人员须为本单位正式工作人员(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的近3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
②投标人应提供近三年(自2022年7月1日至今)是否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情况说明。如提供虚假情况说明的,招标人将取消投标人的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如存在行贿犯罪记录情况的,按不良行为处理。
③投标人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失信被执行人的、“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国家税务总局(https://www.chinatax.gov.cn/)——纳税服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信息公布栏”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禁止其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提供本招标公告发布之后至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信用查询截图或打印扫描件)。
3.3.5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0年7月1日以来具有1项类似工程监理业绩。须同时提供合同、中标通知书及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网页截图证明材料,以合同日期为准。类似工程指水利工程施工。
3.3.6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3.7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人可以对多个标段进行投标,最多只能中标一个标段;如投标人综合得分排名多个标段均为第一名的,将保留排在最前面的标段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取消其他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由其他中标候选人依次替补。
3.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评标委员会否决。
2025年07月31日至2025年08月06日。
联系人:张玉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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