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TCL[CS]******** 项目名称:血液滤过机、血液透析用制水设备、血液透析机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286,********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血液滤过机、血液透析机): 合同包预算金额:1,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体外循环设备 血液滤过机 1(台) 详见采购文件 172,******** - 1-2 体外循环设备 血液透析机 6(台) 详见采购文件 828,********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质保期结束。 合同包2(血液透析用制水设备): 合同包预算金额:286,********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2-1 其他医疗设备 血液透析用制水设备 1(台) 详见采购文件 286,********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质保期结束。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血液滤过机、血液透析机)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拟参与本项目包1的供应商所报价产品应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为第二类医疗器械,应提供以下资质材料:(1)如供应商为所投产品制造商的,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和《医疗器械注册证》(如有附件应提供);(2)如供应商为所投产品代理商或经销商的,须提供有效期内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并提供所投产品制造商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和所投产品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如有附件应提供)。 合同包2(血液透析用制水设备)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拟参与本项目包2的供应商所报价产品应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为第二类医疗器械,应提供以下资质材料:(1)如供应商为所投产品制造商的,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和《医疗器械注册证》(如有附件应提供);(2)如供应商为所投产品代理商或经销商的,须提供有效期内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并提供所投产品制造商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和所投产品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如有附件应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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