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 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设立,具备工商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公司****公司,不能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或 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二级及以上资质 。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庙行镇 “雪亮工程”一期、二期、三期相关设备及综合管理智能化信息平台运维项目 2、 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 庙行镇 “雪亮工程”一期、二期、三期相关设备及综合管理智能化信息平台运维项目是对物防技防设施缺失的 32 个个住宅小区(场所)实施新建工程,通过补齐老旧住宅小区物防技防短板,增加部分小区“微卡口”车辆识别系统(原视频结构化系统),对个别商务办公楼宇****网****网建设。有效对接“平****网****网运行管理要求,进一步加强基层立体化、信息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努力实现“发案少、秩序好、社会稳定、群众满意”的工作目标。同时本项目与区综治信息中心****网对接,通过区综治平台与区公安平台对接实现数据共****网络对接、数据对接、技术对接、系统检测、系统调试、系统运行、维护、保养、系统培训、全套硬件更换费用以及所有的交通、运输、人工、设备等一切费用。 3 、服务地址: 宝山区庙行镇 4 、 服务期限 : 一年。本项目一招三年,一次招标三年享用,分别按年度签订合同。 5 、采购预算金额: ********万元 6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 本次招标若符合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环保产品、扶持福利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中小微企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等政策,将落实相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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