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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石化分公司二乙胺招标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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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进展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林石化分公司二乙胺招标项目二次(项目名称)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石化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有资金,资金已落实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对二乙胺采购进行公开招标,现在邀请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此次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二乙胺,适用于丙酮氰醇装置反应单元,用作催化剂,以连续添加方式加入到系统中(吉化); 适用于丙酮氰醇装置反应单元,用作催化剂,以连续添加方式加入到混合器中(揭阳分公司)。

2.2招标范围:二乙胺,数量:共477.4吨(吉化385吨,揭阳分公司92.4吨)。

2.3技术要求:详见二乙胺技术规格书。

2.4交货期: 2025年1月-2025年12月,按工厂需求送货。

2.5交货地点:吉林石化西部仓库和广东省揭阳市大南海石化工业园区仓库。

2.6最高投标限价:699.391万元,不分标包。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投标将被否决。如遇市场波动,开标之日的三个工作日前,根据市场价格变化情况,重新制定并发布最高投标限价。投标报价为总价报价,需含13%增值税、全部运费及杂费、产品包装费、现场服务费及其他相关所有费用。

2.7价款支付方式和时间: 出库结算且收到卖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120日内支付。

2.8揭阳分公司因仓储库容原因每次只能接收货物7吨左右,需要桶装加托盘危险化学品专车运输。

2.9质保期:货物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

2.10本次投标产品为使用单位代储代销框架协议产品,签订2025年1月 -2025年12月集中采购框架协议,投标人须接受吉林石化公司合同或框架协议文本。在框架协议执行期间,如果本项目由中国石油集团公司发布新的一级物资集中采购、专业协同采购、区域协同采购、电商采购、项目集中采购共享等新采购结果后,按集团公司公告或专项工作要求,终止本项目框架协议。卖方承认在本协议签订前已充分知悉存在上述提前终止协议可能性,保证不因提前终止协议追究买方任何违约责任或赔偿责任。

2.11包装:标的物采用闭口钢桶包装,每桶净含量为140kg。

2.12运输:危化品专用车公路运输。

2.13价格维护机制

实行动态管理价格机制,若原材料成本(或人工成本)变化对产品价格的影响超过 ±5  %且持续时间达 30 天,则对采购价格适时进行合理调整。

具体计算公式如下(即价格测算模型):原料价格变化值*单耗=二乙胺价格变化值。

2.14如中标人标的物近三年在招标人装置上无使用业绩,招标人有权要求与中标人进行技术交流,有权对中标人进行实地考察,有权要求中标人提供样品进行检验分析和小试评价,评价不合格终止合同;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投标人应为该品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的制造商或贸易商,投标人应提供以下资质证件的原件扫描件: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1.1投标人是贸易商的必须具有中国石油供应商准入资格,且处于正常状态或非特殊原因(质量、售后、诚信等问题)的冻结状态(以中国石油物资采购管理信息系统查询为准)。

3.1.2投标人为制造商的须提供有效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应涵盖所招标的物资;投标人为贸易商的须提供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应涵盖所招标的物资。

3.1.3投标人为制造商的应具备有效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认证范围应涵盖所招标的物资。

3.2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可开具增值税发票。

3.3吉林石化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试行)》对投标人进行考核。

3.4业绩要求:无。

3.5财务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近1年(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3.6信誉要求:

(1)投标人 2022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近三年内未发生涉及影响合同执行的重大诉讼案件;

(2)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

(5)投标人未在中国石油物资采购管理系统被暂停交易资格(暂停原因为违约、诚信等原因);

(6)按照《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投标人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由同一自然人控股(持股超过50%)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潜在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只允许一家参加投标。

如投标文件对上述条款有实质性偏离,将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并自负其责。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起始时间于2024-11-04 20:00:00至截止时间2024-11-11 23:59:59(北京时间,下同)。

4.2 招标文件售价: 200 元人民币/套,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申请截止时间,下同) 2024-11-25 08: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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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玉
电话:010-688093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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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kefub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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