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大学第二附属医院标识标牌制作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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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XCZB
2、采购项目名称:郑州大学第二附属医院标识标牌制作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需求:
(1)采购内容:
包1:郑州大学第二附属医院经八路院区、南阳路院区标识标牌制作服务(具体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包2:郑州大学第二附属医院经开院区标识标牌制作服务(具体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2)项目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规范合格标准,满足采购人相关要求
(4)服务期限:2年
(5)供货期:临时类标牌自收到小样后2日内安装到位;常规类标牌自收到小样后7日内安装到位。
(6)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7)包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2个包段
5、合同履行期限:同服务期限。
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7、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8、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执行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应提供在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扫描件;供应商是事业单位,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
3.2具有健全的财务制度,提供完整的经审计的2023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公司成立年限不足的企业应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1月1日以来至少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
3.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
3.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或证明材料,提供声明函;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关系、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声明函;
3.7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渠道:
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渠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查询渠道:“中国政府采购网”。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09月10日至2024年09月14日,
每天上午 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人民币300元/份。联系人:王哲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521057297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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