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科所展厅执法装备演示系统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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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采购编号:(登录后查看)
1.2采购项目名称:交科所展厅执法装备演示系统项目
1.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1.4预算金额:36.38万元
1.5最高限价:36.38万元。磋商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作为无效磋商处理。
1.6采购需求:交科所展厅执法装备演示系统项目,详见磋商文件三.采购需求。
1.7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30个日历天内送至公安部交通管理科学研究所并完成全套产品的安装、调试、培训、验收工作。
1.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磋商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根据履行采购项目合同需要,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①提供缴纳税收的凭证;②提供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享受免缴、缓缴的,提供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2.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授权代表应为供应商在职职工(提供授权代表与供应商签订的劳动合同、由供应商为其依法缴纳的2024年6月~2024年8月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供应商成立年限不足的,提供自成立至2024年8月的证明材料。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磋商的除外)。
三、获取磋商文件
3.1时间:2024年9月3日至2024年9月10日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2售价(元):捌佰元/份,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4.1截止时间:2024年9月14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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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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