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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子江城市群地质灾害隐患监测及风险预警双控体系建设示范工程示范区风险动态防控监测采购公告

所属地区 南京市 投标截止时间 *** 登录后查看 资质要求 注册登录 后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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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进展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DCZX-G2024-0030
项目名称:扬###市群地质灾害隐患监测及风险预警双控体系建设示范工程示范区风险动态防控监测
预算金额:135.********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万元
采购需求:
本次工作拟针对扬###市群示范区定时开展4期Lidar扫描测量并进行数据处理、多期成果对比分析,实现示范区地质灾害隐患的早期识别、动态跟踪监测并结合现场地质灾害发育特征调查,综合研判其稳定性、发展趋势,进行实时预警预报,形成示范区Lidar扫描监测阶段报告、最终成果报告及相关附图、附件。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对供应商为小微企业的,报价给予10%的扣除。
(2)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地质灾害评估和治理工程勘查设计甲级资质及测绘甲级资质(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备注:
1.第(一).5.条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采购**将在开标结束后,通过“中****网”、“****网站、“****网站等渠道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并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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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玉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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