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溪区“青城之约”城市更新设计大赛赛事执行外包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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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梁溪区“青城之约”城市更新设计大赛赛事执行外包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15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110万元
采购需求:
为贯彻中央宣传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共青团中央等十七部委联合印发《关于开展青年发展型城市建设试点的意见》,落实无锡市政府发布首个《无锡市“十四五”青年发展规划》及《无锡市青年发展型城市建设试点实施方案》,实现聚焦青年人才需求,打造“年轻力”城市生活场景,提升城市对青年人群的吸引力,共青团无锡市委及团梁溪区将主办主题拟定为“青春视角下大江南‘老城厢’的城市更新与文化传承”的首届无锡“青城之约”城市更新设计大赛,旨在以青年一代的视角,通过青年设计力量切实推进无锡城市更新升级,助力无锡打造青年发展型城市。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具体起始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2.投标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投标供应商营业执照或相关部门的登记证明文件扫描件并加盖公章或签电子公章
3.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
5.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扫描件
6.投标供应商提供近一年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2年度或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并加盖公章或签电子公章
7.投标供应商近一年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应证明材料)扫描件并加盖公章或签电子公章
8.投标供应商近一年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或者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扫描件并加盖公章或签电子公章
9.授权代理人提供由法定的社保收缴部门出具的近一年中任意一个月(不含投标当月)的投标供应商依法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证明
10.拟派项目负责人提供由法定的社保收缴部门出具的近一年中任意一个月(不含投标当月)的投标供应商依法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证明
11.承诺书
12.投标供应商应为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供应商如为中小微企业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供应商如为监狱和戒毒企业的,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投标供应商如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投标供应商应为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供应商如为中小微企业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供应商如为监狱和戒毒企业的,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投标供应商如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是。
本项目采购的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8月08日至2024年08月15日,每天上午00:00-12:00,下午12:00-23:59(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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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哲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521057297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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