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无组织排放监测系统包保运营(AGGFGSFGZHD240528131862)招标人为鞍钢股份有限公司鲅鱼圈钢铁分公司安全环保部(武装保卫部)环保管理,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项目名称:无组织排放监测系统包保运营招标失败转其他采购方式:转询比采购本项目招标内容、范围及规模详见附件《物料清单附件.pdf》。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资质要求:详见附件(如有需要)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需满足如下注册资金要求:注册资金:5000.0(万元)及以上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业绩要求:投标方须提供至少1份钢铁企业同类项目(至少需包含TSP、环境空气微站等)运维业绩或钢铁、电力、石化企业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运维业绩(2021年至2023年),须提供合同及对应的增值税发票;3.5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能力要求、财务要求和其他要求:财务要求:财务、资金状况良好能力要求: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投标方须为独立法人,企业注册资金人民币5000万及以上(含5000万元),财务、资金状况良好,必须具备符合相应的环境监测、校验和其他运营能力,投标时上传营业执照彩色扫描件;其他要求:①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投标方须为独立法人,企业注册资金人民币5000万及以上(含5000万元),财务、资金状况良好,必须具备符合相应的环境监测、校验和其他运营能力,投标时上传营业执照彩色扫描件;②投标方须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投标时上传上述证书彩色扫面件;③投标方须具有省级及以上环境保护产业协会颁发的《环境服务能力评价证书》(环境监测设施运营服务或自动连续监测系统(气)运营),运营服务等级不限;④投标方须配备至少10人运维此项目,且提供不少于2人的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颁发的运维资格证(自动监控(环境空气)运行工);⑤投标方须提供至少1份钢铁企业同类项目(至少需包含TSP、环境空气微站等)运维业绩或钢铁、电力、石化企业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运维业绩(2021年至2023年),须提供合同及对应的增值税发票;⑥本项目不接受近三年(2021年至2023年期间)在市(地)级及以上的政府环保部门处罚的企业投标。
3.6本次招标要求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失信被执行人投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5月28日19时00分至2024年06月06日08时15分(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2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6月06日08时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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