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合经区重点中心建设资金第三方托管服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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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地点: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
4.项目单位: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5.项目概况: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负责承建经开区区域内安置房、市政道路、公益性项目等;2024年度项目建设资金需要通过第三方银行服务机构支付给工程施工单位。为保障工程款及农民工工资支付安全,本项目拟通过招标方式确定至少3家银行单位,负责建设资金第三方托管服务,并确保工程建设资金专款专用以及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6.资金来源:本项目无预算资金
7.项目预算:0万元
8.项目类别:服务
9.标段划分:不分标段
二、投标人资格
1.投标人须为中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商业银行、城市信用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社(任意之一)的总行或分行(同一银行只允许一家机构参与投标);
2.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许可证》;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4.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5.投标人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不得确定为中标人:
(1)在最近三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向前追溯3年,下同)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5)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6)被税务机关确定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7)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4年3月26日至2024年4月7日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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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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