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沅陵县筲箕湾镇用坪出入口停车场工程
2、政府采购编号:沅财采计202401012
3、委托代理编号: HNZT-2024ZF022
4、预算金额:2103924.94元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
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工程项目
6、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最低评标价法
7、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固定单价□成本补偿□绩效激励
8、合同履行期限:按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9、本项目分阶段要求供应商提供以下保证:
□磋商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 / %;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 %;
□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 / %;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 %。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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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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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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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要技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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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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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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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最高限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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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能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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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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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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沅陵县筲箕湾镇用坪出入口停车场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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沅陵县筲箕湾镇用坪出入口停车场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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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磋商
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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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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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3924.9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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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3924.9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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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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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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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的,需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
2.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谈判。
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两型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
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
四、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 %分包给中小企业
3、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
(1)具备相关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供应商应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湘建建〔2020〕208号文《湖南省建筑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管理办法》规定配备施工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持有相应的岗位资格证书,其中安全员须具有有效的C类安全考核合格证书,岗位资格证书注明了单位名称的,应与供应商一致。并提供由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3)拟任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书(资格证书注明了单位名称的,应与供应商一致)。
4. 省外入湘企业在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 进行了基本信息登记;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6、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政府采购活动。
7、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8、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接受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 。
9、符合采购项目供应商资格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并提交截图证明(查询时间不早于本公告时间);
10、提供虚假承诺的供应商将以虚假资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
11、提供上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含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由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五、磋商文件获取的时间:
1、获取时间:自2024年01月22日起至2024年01月26日,09时至12时、14时30分至17时(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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