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阳山县应急管理综合应用平台建设项目(第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75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阳山县应急管理综合应用平台建设项目(第二次)):
合同包预算金额:1,75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1-1 |
其他信息技术服务 |
阳山县应急管理综合应用平台建设项目(第二次)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750,000.00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免费运维服务期结束之日止。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系统开发及上线运行,并自本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提供为期3年的系统运维服务。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①2023年7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复印件。【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是指:加盖银行业务章的税收回单,或加盖税务部门电子征税专用章的税收电子转账专用完税证,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证明;如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段内没有发生业务的,则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申报表】。②2023年7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证明文件复印件,或从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或税务部门)网站的网页证明打印件(证明内容须包含单位名称、有效期内的查验办法、核查网址和专用章等)。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2023年7月份之后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复印件【财务报表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阳山县应急管理综合应用平台建设项目(第二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阳山县应急管理综合应用平台建设项目(第二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1月17日至2024年01月23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1月30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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