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亭县闫各庄镇农产品冷储及农特产品展示销售中心、电商平台项目-闫各庄镇农产品冷储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乐亭县闫各庄镇农产品冷储及农特产品展示销售中心、电商平台项目-闫各庄镇农产品冷储项目 已由 / 以/ 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 为乐亭县闫各庄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拨款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乐亭县闫各庄镇农产品冷储及农特产品展示销售中心、电商平台项目-闫各庄镇农产品冷储项目。
2.2 建设规模及内容:闫各庄镇农产品冷储项目建设;
2.3 建设地点:乐亭县闫各庄镇闫各庄村;
2.4 招标控制价:5095677.85元;
2.5 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6 招标范围: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具体工程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7 标段划分:本项目施工划分为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其中,小微企业预留比例100%。落实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政策;
3.4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被列入联合惩戒对象(信用中国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投标人,均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月12日9:00至2024年1月18日17:00(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相关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2月1日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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