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哈尔滨太平国际机场二期扩建工程车辆设备采购--站坪专用特种车辆(二)招标人为黑龙江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中央预算资金、民航发展基金、省市政府资金及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哈尔滨太平国际机场二期扩建工程车辆设备采购--站坪专用特种车辆(二)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哈尔滨太平国际机场二期扩建工程车辆设备采购--站坪专用特种车辆(二)
招标范围:清水车2辆、污水车3辆、垃圾车1辆、客梯车5辆、行李传送车5辆。
(以上均为新能源)
交货期:签订合同后分批次供货,每批次的供货时间为订单下发之日起算起,其中客梯车1辆、行李传送车3辆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到达哈尔滨太平国际机场,其余按订单需求在订单下发之日起90日内到达哈尔滨太平国际机场。
质量保证期:验收合格之日起24个月。
交货地点:哈尔滨太平国际机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投标人须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或经制造商授权的唯一代理商(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只能授权给一家代理商参与投标,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已授权代理商参与投标的制造商不得参与投标)。
3.3拟供货物须具有中国民用航空局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民用机场专用设备使用许可证》或《民用机场专用设备审定合格证》或在中国民用航空局“民用机场专用设备管理系统”通告状态为正常的产品。
3.4信誉要求:1)投标人未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或税收违法黑名单的)。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近三年(近三年是2020年1月1日至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止),如有行贿犯罪行为【本次招标所称"行贿犯罪行为"是指各级人民法院判决书中有判决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犯行贿罪的情形】,其投标将被否决。(需按招标文件第六章附件1“信誉要求承诺”格式提供承诺)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需按招标文件第六章中附件2“承诺”格式提供承诺)。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其他:投标人须自行在“民航专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系统”注册及登记,并完成全部投标工作,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月12日至2024年1月18日每日上午9时至下午16时(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登录后查看)购买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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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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