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武县垃圾压缩中转站垃圾压缩设备维修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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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长武县垃圾压缩中转站垃圾压缩设备维修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66,884.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长武县垃圾压缩中转站垃圾压缩设备维修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966,884.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966,884.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1-1 |
其他维修和保养服务 |
长武县垃圾压缩中转站垃圾压缩设备维修项目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966,884.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长武县垃圾压缩中转站垃圾压缩设备维修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合同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须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长武县垃圾压缩中转站垃圾压缩设备维修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财务要求:提供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信息表);
(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6个月内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6个月内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说明或承诺;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信用要求:不得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中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8)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授权代表参加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10)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7月28日至2025年08月01日,每天上午08:3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7:30:00(北京时间)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8月08日14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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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玉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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