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川罗溪桥断面重金属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项目电子化不见面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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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FZZD
项目名称:临川罗溪桥断面重金属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955000.00 元
最高限价:955000.00 元
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编号 | 采购条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人民币) |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抚购2025F000051868 | 临川罗溪桥断面重金属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项目 | 1 | 项 | 955000.00元 | 详见公告附件 |
合同履行期限:本次招标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60天内完成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交付业主使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①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如投标人是企业的(包括合伙企业)应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如投标人是事业单位的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如投标人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投标人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证明文件(实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不需单独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如投标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中国公民)。投标人须具备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或资格承诺函】 ②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开标截止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财务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或资格承诺函】③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自行提供 “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书扫描件或资格承诺函】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开标截止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保的证明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或资格承诺函】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单位需自行出具无重大违法记录承诺函扫描件或资格承诺函】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 投标时供应商必须提供本公司信用证明(截图打印加盖投标人公章)。(详见附件格式)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投标供应商为小、微、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需提供《企业声明函》原件加盖公章,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工业。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7月28日 00:00 至 2025年08月02日 00:00(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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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玉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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