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道旅行社集团有限公司列车服务赠送小食品招标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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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铁道旅行社集团有限公司 列车服务赠送小食品招标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铁道旅行社集团有限公司 列车服务赠送小食品招标项目(第二次)招标人为中国铁道旅行社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中国铁道旅行社集团有限公司列车服务赠送小食品采购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采购内容:中国铁道旅行社集团有限公司列车服务赠送小食品采购,为中国铁道旅行社集团有限公司所属北京京铁列车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列服公司)提供服务期1年内的始发列车商务座约330万份及始发列车一等座约1100万份的小食品采购。
上述采购数量仅做为投标人报价参考,不代表招标人承诺的采购数量,以服务期内招标人实际采购需求为准。
2.2 服务期限:本项目合作期限为1年,每半年一签订;经使用单位考核合格后,可续签后半年合同,实际执行日期以双方签署的合同为准。
满足①或②任一条件合同即告终止:①服务期限届满;②合同期内实际总采购额(含税)累计达到预估总采购额(说明:预估总采购额是指中标人有效投标含税单价乘以预估采购数量之和)。
2.3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
3.1.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且为食品生产企业,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1.2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及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若为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复印件。
3.1.3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7月至今任意连续六个月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复印件,仅提供个人所得税证明文件的无效,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和2024年7月至今任意连续六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复印件(按月缴纳)或提供参加本次招标活动上一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复印件(按年度缴纳);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或第三方代缴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
3.1.4 在最近三年内(2022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能够承诺没有下列情形:受到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营业执照,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安全问题,需提供承诺书。
3.1.5 近三年(2022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被国铁集团、各铁路局集团公司列入供应商不良行为信用评价结果(不良行为、较大不良行为、重大不良行为、纳入黑名单)企业,需提供承诺书。
3.1.6 近三年(2022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为止)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须出具查询结果截图;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须出具查询结果截图;投标人及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未曾有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须出具投标人及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的查询结果截图。
注:实际查询结果以招标代理机构于开标当日打印的相关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
3.1.7 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22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不存在食品安全或食品质量等相关的行政处罚承诺函,同时还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中行政处罚查询截图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查询报告(查询结果导出报告,页面带水印,非截图)。查询时间范围应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刊登之日至投标截止日之间。查询结果须无食品安全或食品质量等相关的行政处罚,且没有食品安全或食品质量等相关的违法信息。
3.1.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并加盖公章。
3.1.9 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1)与本招标项目的其它响应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它响应人存在控股或者管理关系;
(3)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4)与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5)与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的关系;
(6)不同响应者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7)不同响应者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响应呈规律性差异;
(8)不同响应者的响应文件互相混装;
(9)不同响应者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账户转出。
提供相应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3.1.10 其他要求
3.1.10.1 提供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及明细页复印件,或具有同等效力的相关备案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1.10.2 投标人须提供产品的列表说明(包括但不限于产品的单价、名称、规格、保质期、特点的介绍);
3.1.10.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和供应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1.10.4 投标人须提供开标前六个月之内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入投标文件)。
3.1.10.5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2023、2024年的审计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不足两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审计报告);
3.1.10.6 投标人须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够开具符合企业规定,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且发票明细或类别与正式供货产品品名一致。(提供承诺书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诚信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情形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7月25日至2025年8月1日……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联系人:张玉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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