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GZTM-2025-186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贵州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智慧交通数字技术应用实践中心建设项目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7月17日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更正内容:序号更正项更正前内容更正后内容1项目概况贵州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智慧交通数字技术应用实践中心建设项目的潜在投标供应商应在贵州省公共资****网站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7月29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贵州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智慧交通数字技术应用实践中心建设项目的潜在投标供应商应在贵州省公共资****网站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7月31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2解密时间2025年07月29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2025年07月31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3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07月29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2025年07月31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4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5年07月29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2025年07月31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5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2025年07月18日00:00至2025年07月29日09:********年07月18日00:00至2025年07月31日09:30序号更正项更正前内容更正后内容6第四部分评审标准“四、评审标准:政策性加分”节能产品:投标产品属于节能产品,在评审过程中,给予适当加分,即在总得分基础上,每一项加********分;如投标产品同时属于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的,每一项加********分,最高不得超过2分。须提供投标产品在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出具的品目清单所在页###****局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复印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删除7第四部分评审标准“四、评审标准:政策性加分”少数民族:对原产地在少数民族自治区和享受少数民族自治待遇的省份的投标主产品(不含附带产品),享受政策性加分和价格扣除,在总得分基础上加3分。投标主产品按照不得低于本采购项目预算金额50%进行确定。①少数民族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西藏自治区;②享受少数民族自治待遇的省份:青海省、云南省、贵州省。删除更正日期:2025年0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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