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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都区岑境村、东莞村、东镜村村镇工业集聚区改造项目实施方案编制、控规调整及全流程服务项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 东莞市 投标截止时间 *** 登录后查看 资质要求 注册登录 后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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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进展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5 项目名称:花都区岑境村、东莞村、东镜村村镇工业集聚区改造项目实施方案编制、控规调整及全流程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1,280,********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花都区岑境村、东莞村、东镜村村镇工业集聚区改造项目实施方案编制、控规调整及全流程服务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11,28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区域规划和设计服务 花都区岑境村、东莞村、东镜村村镇工业集聚区改造项目实施方案编制、控规调整及全流程服务项目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11,280,******** - 本采购包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3年完成。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依据《投标函》及以下相关证照的扫描件之一:1.企业法人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事业法人提供事业法人登记证;3.其他组织提供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执业许可证;4.自然人提供居民身份证等。分支机构投标的,还须提供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均应提供。)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声明函》(格式自定,格式可参考招标公告附件)。(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均应提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声明函》(格式自定,格式可参考招标公告附件)。(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均应提供。)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格式自定,格式可参考招标公告附件)。(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均应提供。)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格式自定,格式可参考招标公告附件)。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均应提供。)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花都区岑境村、东莞村、东镜村村镇工业集聚区改造项目实施方案编制、控规调整及全流程服务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原因: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本项目属于“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因此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花都区岑境村、东莞村、东镜村村镇工业集聚区改造项目实施方案编制、控规调整及全流程服务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上述查询结果以采购**于投标截止时间当天在“****网站及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联合体投标的,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人应在《投标函》或《声明函》(格式自定,格式可参考招标公告附件)中声明不存在上述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情况。(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均应提供。) (3)供应商须①具有乙级或以上城乡规划编制资质;②具有乙级或以上测绘资质。(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资质证书扫描件)。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任意一方同时具备上述①、②证书,即视为满足要求。或者联合体各方,分别具有其中之一证书,且满足①+②证书组合,即视为满足要求。 注:①因编制资质受政策调整等原因未能办理延期的,需提供相关通知****网站资质管理系统查询结果方可认定有效。如相关主管部门有最新政策,按最新政策执行。②按照自然资源部2023年12月29日《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城乡规划编制单位甲级资质证书延期有关事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3〕2717号),自然资源部核发的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的城乡规划编制单位甲级资质证书,有效期延长至2025年12月31日。如相关主管部门有最新政策,按最新政策执行。③如因国家机构改革或发证机构原因,到期资质续期处于暂停受理状态导致证书过期的,须提供相关公告或通知等证明材料后资质证书默认。④如国家另有规定则从其规定。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如为联合体投标,应提供投标文件格式中《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并加盖牵头单位及联合体成员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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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哲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521057297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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