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智能化新能源船舶产业园工程(一期)生产用运输工具电动叉车采购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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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湖北省智能化新能源船舶产业园工程(一期)生产用运输工具电动叉车采购已由武穴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2304-421182-04-01-177380)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湖北广济新能船业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湖北广济新能船业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武穴市。
建设规模:湖北省智能化新能源船舶产业园工程(一期)生产用运输工具电动叉车采购,本次主要采购该项目运输工具电动叉车,本次项目估算投资约220万元。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6台5T电动平衡重式叉车和2台10T电动平衡重式叉车的供货、运输、售后、技术服务等。详细的见第五章供货要求清单。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交货地点:湖北广济新能船业集团有限公司。
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内完供货。
2.3其他:/。
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2)投标人必须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或代理商,代理商须提供产品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如投标人为进口产品的代理商,且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的,须提供相应的授权链的证明材料;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提供制造商针对该项目的售后服务承诺函及授权书;如投标人为所投进口产品国内总代理的,须提供针对于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承诺函,同时提供其为国内总代理身份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投标人为进口产品的代理商,须提供国内总代理商针对于本项目的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同时提供该产品国内总代理身份的相关证明资料。(3)近三年(从投标截止时间止往前推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过5T及以上电动平衡重式叉车设备供货业绩。(4)信誉要求:①没有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③近3年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没有行贿犯罪行为(投标人自行声明);④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②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③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7月28日至2025年08月01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08月21日0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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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玉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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