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市颍河治理一期工程颍东范沟圩治理施工标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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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阜阳市颍河治理一期工程颍东范沟圩治理施工标已由安徽省水利厅以皖水许可决〔2025〕52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法人为阜阳市水利基本建设管理处,项目代建机构为/,招标人为阜阳市颍东区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阜阳市颍东区
2.2 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治理范沟圩,新建堤防长3.39千米、加固堤防长2.24千米、铲除老堤长3.94千米,新建堤防护坡长2.0千米,新建堤顶防汛道路长5.63千米,新建前宋站(0.57立方米/每秒)、郭竹园站(1.22立方米/每秒),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3 计划工期:36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5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6 合同估算价:36881903.00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近 5 年具有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指完工已验收的单项合同金额1800万元及以上的水利工程施工项目(不包括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农田整治项目、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农村安全饮水工程),下同;
(3)项目经理具有 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持有水 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 / ,项目经理类似项目指在承建的类似项目中担任过 / 的工程项目;项目经理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任职。
(4)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2.1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认定。联合体协议作为资格评审因素,应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各方职责分工、合同份额占比,未明确的将作为否决投标文件条款;
3.2.2联合体成员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的相应资格条件和能力,即应具备满足联合体协议约定的成员分工所需的资格条件和能力,且联合体各方均须具备投标人资质要求中的至少一项资质;
3.2.3联合体协议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及以上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则确定联合体资质;
3.2.4联合体协议约定不同专业分工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自专业资质确定联合体资质;
3.2.5除联合体协议书由联合体全部成员共同签署外,投标文件其余部分由联合体牵头人签署。
3.2.6 联合体全部成员最多不得超过 / 家。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
3.4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5年7月25日17时00分至2025年8月18日9时00分
联系人:王哲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521057297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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