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市故城县-2025年度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地下水水源置换工程项目故城县-2025年水源贯通综合整治项目管理、监理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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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衡水市故城县 2025年度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地下水水源置换工程项目(故城县 2025年水源贯通综合整治项目),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法人为故城县运河灌区管理中心(故城县水利局),招标人为故城县运河灌区管理中心(故城县水利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项目管理、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故城县辖区
2.2 项目规模:清淤渠道总长11.21km,涉及水闸7座及桥梁、扬水站、涵洞、坑塘等工程。
2.3 服务期限:①项目管理标段:本工程的项目管理服务,完成本项目建设期全过程(开工准备阶段、项目实施阶段、竣工验收阶段、质保期阶段)的项目管理服务。②监理标段:本工程的施工全过程及缺陷责任期、竣工验收阶段的监理服务。
2.4 质量标准:合格
2.5招标范围:①项目管理标段:本工程的项目管理服务,完成本项目建设期全过程(开工准备阶段、项目实施阶段、竣工验收阶段、质保期阶段)的项目管理服务。②监理标段:本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完工验收、竣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的监理服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项目管理标段:
3.1.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1.2具备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拟任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
3.1.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且财务状况良好,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招标文件后附格式,加盖公章)企业成立不足1年,不做要求;
3.1.4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投标(以开标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3.1.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单位应是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3.1.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按无效标书处理;
3.2 项目监理标段:
3.2.1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2 具备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拟任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及水利工程类高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
3.2.3 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且财务状况良好,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招标文件后附格式,加盖公章)企业成立不足1年,不做要求;
3.2.4 信誉要求: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投标(以开标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3.2.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单位应是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3.2.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按无效标书处理;
3.3为了保证工程管理、监理质量,投标人可参与上述两个标段的投标,但只允许中一个标段;若在前一个标段中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仍可参与后续标段的评审,但不再推荐此单位为后续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7月26日09时00分至2025年8月1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联系人:张玉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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