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沁县县城地下燃气管网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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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进展
已由长治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长发改审发〔2025〕29 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为地方政府债券及地方配套,招标人为沁县沁惠通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 EPC 总承包模式进行公开招标 。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沁县县城地下燃气管网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EPC 总承包2.2 建设地点:沁县、武乡县。

2.3 建设规模:新建次高压燃气管道 27.0 公里,起点为榆济线武乡分输站,终点为沁县 CNG 站(不包括武乡分输站站内建设和沁县 CNG 站改造);新建市政中压埋地燃气管道约 45.0 公里;新建沁县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区次高压埋地燃气 。管道 3.0 公里,中压埋地燃气管道 5.0 公里;新建智能物联设备 400 项
2.4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从工程施工图设计开始至质保期结束为止所涉及到的所有工作,主要包括工程的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竣工验收和最终交付等所有工作,按两个标段组织招标,具体情况如下:
第一标段:(1)下穿郑太客专:建设内容及规模燃气管线穿越郑太客专涅河特大桥 20~21#墩,位于武乡站至襄垣站区间线路上,交叉处里程 K308+406.3,角度约 90°。采用 1.55m 铁路顶管作为燃气管道穿越铁路的防护套管,顶管长度72.5m;
(2)下穿太焦铁路桥梁段:建设内容及规模燃气管线穿越太焦铁路涅河特大桥 6~7#墩,位于沁县站至聂村站区间线路上,交叉处里程 K141+936,角度约 90°。

采用 1.55m 铁路顶管作为燃气管道穿越铁路的防护套管,顶管长度 72.5m; (3)下穿太焦铁路路基段:建设内容及规模燃气管线穿越太焦铁路路基段,位于沁县站至聂村站区间线路上,交叉处里程 K144+908.4,角度约 80°。采用1.55m 铁路顶管作为燃气管道穿越铁路的防护套管,顶管长度 117.8m。

第二标段: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作为法人计划新建榆济线武乡分输站至沁县 CNG 站(具备门站功能)之间次高压埋地燃气管道约 27.0 公里(不包括武乡分输站站内建设和沁县 CNG 站改造):新建市政中压埋地燃气管道约 45.0 公里;新建沁县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区次高压埋地燃气管道 3.0 公里,中压埋地燃气管道 5.0 公里;新建智能物联设备 400 项。

2.5 计划工期:18 个月(或 540 日历天)。

2.6 质量要求:设计满足现行的国家设计规范和本招标文件要求的设计深度;工程施工质量达到国家现行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第一标段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铁道行业乙级及其以上资质和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完成 EPC 总承包的能力。投标人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拟担任本工程项目经理须具备铁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第二标段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乙级及其以上资质和压力管道设计(公用管道 GB1)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证(GB1 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完成 EPC 总承包的能力。投标人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拟担任本工程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 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s://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平台中被列入黑名单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4 投标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查询网页截图(需查询企业、法定代表人、设计负责人和项目经理);
3.5 投标人应具备有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出具的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投标截止日前半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纳税凭证;投标截止日前最后一次缴纳社保凭证及个人参保缴费证明(须含设计负责人、项目经理及项目班子成员,以社保部门出具的正规社保凭证和参保缴费证明为准);
3.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3.7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7.1 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各自分工部分的相应专业能力,并签署具有法律效力的协议书,明确符合本招标公告施工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牵头人负责项目的全过程综合管理和组织实施;
3.7.2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3.7.3 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 年 07 月 25 日至 2025 年 08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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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玉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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