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为兖矿鲁****公司6万吨/年聚甲醛项目密闭取样器公开招标,招标人为兖矿鲁****公司,招标货物的使用单位为兖矿鲁****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一)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为:山东###市木石镇兖矿鲁****公司项目现场。(二)招标范围及相关要求本次招标为于兖矿鲁****公司 6 万吨/年聚甲醛项目中使用的密闭取样器。在遵循相关标准、规范等要求的前提下,本招标文件对密闭取样器及其附属设备等,在涉及设计、制造、检验、供货范围等方面提出了主要技术要求(具体以招标文件技术要求为准)。投标报价包括设备设计、制造、检验、运输、指导安装、指导调试、保修、技术培训和售后服务、税费(13%)等所有费用。(三)业绩要求投标人需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近三年(2022年1月-2024年12月)不少于3个应用于相同或相似工况密闭取样器合同业绩证明材料,且产品在安装调试运行中未发现质量问题;其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及对应增值税发票的原件扫描件为准。业绩表应注明供货范围、使用单位及联系方式、供货时间等资料。投标文件如不提供有效的业绩证明材料,引起的不利后果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保留查验合同及对应增值税发票的原件的权利。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如被证实与真实性不符,其投标将被否决或中标资格被取消。生产厂家投标的应提供厂家销售业绩;代理商(或经销商)投标的,应提供自身所代理品牌销售业绩或厂家销售业绩。(四)付款条款及结算方式付款条件:货到验收合格后买受人凭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13%)支付合同总金额的90%到货款(未收到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不予办理付款手续),剩余10%货款为质保金,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一次付清。质保期限:货到现场18个月或现场试运行合格12个月后无质量问题(二者以先到者为准)。结算方式:山东能源集****公司银行承兑汇票(五)交货期、交货方式及质保期1、交货期:合同签订生效后5个月内交货。2、交货方式:车板交货,产品运输方式不限,在将产品运送至使用方指定地点的过程中,所产生的运输、装车、倒运等一切费用由供方承担。3、质保期:整机质保期为设备投入使用12个月或设备到货后18个月(二者以先到为准),质保期出现的质量问题由中标方无偿解决,由于非正常使用因素造成的损坏除外。质保期满后,中标方应提供产品运行出现的故障持续维修服务,对维修所需费用中标方仅收取正常成本费用。(六)投标报价相关规定1、承诺: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承诺一旦被买方确定为中标人,承诺对买方后期所需标的物配套件中涉及投标人自制产品进行直供,不通过代理商、中间商销售给买方。投标人无此承诺或承诺内容与上述不一致的,其报价将被否决(招标人与投标人另有约定的,按其约定执行)。 2、报价(1)除提供招标文件要求外,投标人在其投标文件中应另外详细地写明外购关键件的名称、制造厂家、原产地及价格。(2)推荐质保期后2年内的备品备件规格型号、图号、数量和价格清单(不包括在投标总价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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