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十八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普宁市“百千万工程”项目经理部石材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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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为广东省“百千万工程”项目,目前已进入实施阶段,建设资金已落实。
本次招标的招标人为中铁十八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普宁市“百千万工程”项目项目经理部。
根据国家相关文件规定,建设单位、股份公司、集团公司有关物资管理规定,现对以上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的施工物资其他材料进行公开招标。
1.1 此次招标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3.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第27号)及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九部委“决定修改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第23号令);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中国铁建运管〔2021〕27号);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主要包含普宁市下属三个镇:洪阳镇、赤岗镇、南溪镇(东线、西线)等施工项目:1.南溪水乡东线美丽河道整治;2.圩镇客厅;3.综合农贸市场;4.普河桥头至新溪段道路整治;5.南溪水乡游客综合服务中心周边环境整治;6.东河桥至新溪村道路拓宽改造及配套项目;7.对旅游西线沿岸长4500米河道两侧整治。对南溪水乡西线民宿区周边环境进行整治,对钟堂村杨石魂山林进行改造、在新方村广场前打造面积约2100平方米的夜游文创休闲展示空间,进村道路1350米道路黑色化,新建桥梁人行桥3座,车行桥2座等工程。
2.2招标内容: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本次招标一包一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所有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投标人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有有效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
(3)生产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应具备投标物资的生产能力,自身具有与投标物资的生产能力,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4)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投标人应提供近两年度(2022年至2023年度)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应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100万元(含)人民币;
(5)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具有完善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应提供投标物资近两年内(2023年4月至开标之日)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质量合格检测报告;
(6)供货业绩:投标人应具有近三年内(2023年4月至开标之日)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至少1份(应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7)履约信用: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期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的投标人;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2023年至今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8)其他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
(9)由于一次招标中标单位拒绝按照中标价格履行合同,对项目造成恶劣影响,本次招标拒绝原中标单位“重庆富特石业有限公司”参与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公告时间:2025年7月25日至2025年7月29日;
购买标书时间:2025年7月25日至2025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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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玉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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