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罗财磋商采购-2025-53 2、项目名称###县高店镇中心学###县高店中心校食堂及附属工程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1,042,********元 最高限价:********.67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采购预留金额(元) 1 罗财磋商采购******** ###县高店中心校食堂及附属工程 ********.67 ********.67 是 ********.67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项目编号:罗财磋商采购-2025-53 2.项目名称###县高店中心校食堂及附属工程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4.预算金额:********.67元人民币;5.最高限价:********.67元人民币,供应商报价超过最高限价,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6.磋商内容:工程量清单内包含的全部内容;7.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8.质量要求:合格;9.标包划分:本项目共分1个标包;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绿色建筑、绿色建材,支持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乡村振兴等政府采购政策。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 46号)第四条之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工程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中小企业的其他主体的政府采购扶持政策本项目不适用。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须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能力;其中,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出具无在建工程承诺函);********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应通过“****网站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中****网(********)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自本项目文件发售日起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期间任意时间点,并需提供承诺函,对承诺函真实性负责,提供虚假承诺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司基础信息包含股东及出资信息);********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磋商,同时不得分包,不得转包,实行资格后审。********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磋商。********根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的通知》建筑业企业不能使用标注异常资质承揽新的工程(提供承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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