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马鞍山市和宣城市长江流域国土绿化示范项目(郎溪县)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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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安徽省马鞍山市和宣城市长江流域国土绿化示范项目(郎溪县),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郎溪县林业事业发展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招投标、不见面开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安徽省马鞍山市和宣城市长江流域国土绿化示范项目(郎溪县)
2.2 项目编号:LXX-
2.3 批文名称及文号:《关于安徽省宣城市长江流域国土绿化示范项目作业设计的批复》林生函(2025)140 号
2.4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中央专项资金+地方财政配套资金)
2.5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6 项目招标内容、范围、规模:本次安徽省马鞍山市和宣城市长江流域国土绿化示范项目(郎溪县),范围涉及郎溪县梅渚镇、新发镇、钟桥街道、凌笪镇、伍牙山国有林场、飞鲤镇、建平镇、涛城镇、毕桥镇、十字镇、姚村镇等 11 个镇(街道、林场);内容包括森林质量提升、人工造林及基础设施建设等工作;规模约为森林质量提升 33376 亩(中幼林抚育 28508 亩,退化林修复 2648亩,低产低效林改造 2220 亩);人工造林600亩(四旁植树 600 亩);基础设施建设(修建作业便道 46 千米,修建蓄水池 18 处)(详见作业设计方案及工程量清单)。
2.7 项目性质:新建
2.8 计划工期:486 日历天(管护期: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年)
2.9 建设地点:安徽省郎溪县
2.10 项目招标控制价:59160241.57 元(含暂列金额1000000.00元)
2.11 其他: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2)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完成过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500万元的业绩(业绩定义:人工造林,封山育林,森林抚育,退化林修复,低产低效林改造;业绩金额须是其中一项或多项累计不低于500万元)。
3.3 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投标人拟委任项目经理须具备与本项目营造林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注:职称证书所载专业定义:林业调查规划,园林绿化,森林保护,自然保护地管理,森林经营与培育,水土保持,野生动植物保护,生态修复等具有关联性的专业,提供职称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
3.4 项目经理业绩要求:投标人拟委任项目经理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须以项目经理身份完成过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200万元的业绩(业绩定义:人工造林,封山育林,森林抚育,退化林修复,低产低效林改造;业绩金额须是其中一项或多项累计不低于200万元)。
3.5 投标人其他人员要求:投标人拟委任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与本项目营造林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相关专业及证明材料同项目经理要求。
3.6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6.1 被宣城市各级工程建设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部门行使工程建设领域行政执法权记不良行为,至投标截止之日仍在披露期内的;
3.6.2 被宣城市各级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至投标截止之日仍在披露期内的;
3.6.3 被设区的市级及以上工程建设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部门给予明文限制投标[不得承接业务或不得进入(清除)市场],至投标截止之日仍在限制期内的。(投标人所属子公司有不良行为记录的,不影响投标人的投标资格)。
3.7 是否接受联合体: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方由联合体成员自行决定。项目经理应当由承担营造林工作的成员委派。联合体各方应当按招标文件要求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
3.8 是否采用“实名制”投标:否。
3.9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025 年 8 月 15 日 9 时 0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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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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