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华电华蒙管道有限公司LNG牵引车采购项目(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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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华电华蒙管道有限公司LNG牵引车采购项目(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5-07-25
一、招标条件 华电集团新能源产业相关项目LNG牵引车采购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内蒙古华电华蒙管道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 2.2项目规模:本工程新建达茂旗至包头市区190公里长输氢管道1条,全线设置四座站场,分别为巴润工业园首站、新型工业园分输站、固阳县分输站、昆都仑区末站。全线共设置6座阀室,均为监控阀室。可研暂定配置五辆LNG牵引车,七辆管束式危险货物运输拖车。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合同签订后30日内交货。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交通车辆-LNG牵引车采购(CHDTDZ046/16-QT-75601):采购5辆LNG牵引车,牵引车为LNG式,气瓶1000L及以上,准牵引总质量40吨及以上,排放标准达到GB17691-2018国Ⅵ,性能可靠,节能环保。合同签订后30日内交货。。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资质等级要求:无 8.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应具有至少3项LNG牵引车供货业绩。所有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 (1)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相关内容的原件扫描件。 (2)在合同业绩支撑材料基础上,补充供货业绩支撑材料(如过程结算发票或业主单位盖章的到货验收单等支撑材料的原件扫描件)。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代理商需要同时提供代理产品的生产厂家相应的授权文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07-25 09:29到2025-07-31 17:00。 |
联系人:王哲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521057297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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