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柴新能源试验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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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日期:2025年7月25日-2025年7月31日
我公司对潍柴新能源试验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进行投标报名。
一、招标内容
1.招标内容:
项目概况:项目位于山东省烟台市福山区高疃横二路以西、四维路以北,在现有地块新建1栋单层厂房,并利用现有厂房进行改造,新增动力系统测试设备、电芯与电池安全测试设备、电池系统测试台、双脉冲测试仪和热管理试验设备、示波器、NVH与应力应变采集仪等关键设备共计60台/套;利用原有搬迁设备40台/套,包括电机测试设备、安全及环境测试设备、电芯测试设备、部件测试等设备;项目建成后,将具备新能源驱动电机、电机控制器、锂电池、转换器等核心部件的研发及测试能力。
出具的报告须符合相关国家地方规范、法律法规要求。
详见技术要求。
2.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7月31日18:00。
二、合格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人资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编制应具备至少1名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社保连续缴费记录不少于1年;编制单位及其技术人员应无不良诚信记录(提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平台查询截图)。
业绩要求:2023年1月1日以来(以批复的时间为准)为烟台地区项目完成过1篇及以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业绩和3篇及以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业绩,资料须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和环评报告的批复文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要求详见技术要求。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报名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否则须另提供上级单位对本项目投标的授权。
2.其它条件: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招标人规定的特定条件。
投标人产品符合有关国家规定及相关行业标准。
联系人:张玉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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