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华师范大学2025-2026年度食堂原材料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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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N510
项目名称:2025-2026年度食堂原材料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30,23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一年(2025年9月1日至2026年8月31日),若本项目相关包因流标等原因导致未能在2025年9月1日前完成招标及合同签订,则该部分包的服务期限为合同签订之日至2026年8月31日。
采购包2:一年(2025年9月1日至2026年8月31日),若本项目相关包因流标等原因导致未能在2025年9月1日前完成招标及合同签订,则该部分包的服务期限为合同签订之日至2026年8月31日。
采购包3:一年(2025年9月1日至2026年8月31日),若本项目相关包因流标等原因导致未能在2025年9月1日前完成招标及合同签订,则该部分包的服务期限为合同签订之日至2026年8月31日。
采购包4:一年(2025年9月1日至2026年8月31日),若本项目相关包因流标等原因导致未能在2025年9月1日前完成招标及合同签订,则该部分包的服务期限为合同签订之日至2026年8月31日。
采购包5:一年(2025年9月1日至2026年8月31日),若本项目相关包因流标等原因导致未能在2025年9月1日前完成招标及合同签订,则该部分包的服务期限为合同签订之日至2026年8月31日。
采购包6:一年(2025年9月1日至2026年8月31日),若本项目相关包因流标等原因导致未能在2025年9月1日前完成招标及合同签订,则该部分包的服务期限为合同签订之日至2026年8月31日。
采购包7:一年(2025年9月1日至2026年8月31日),若本项目相关包因流标等原因导致未能在2025年9月1日前完成招标及合同签订,则该部分包的服务期限为合同签订之日至2026年8月31日。
采购包8:一年(2025年9月1日至2026年8月31日),若本项目相关包因流标等原因导致未能在2025年9月1日前完成招标及合同签订,则该部分包的服务期限为合同签订之日至2026年8月31日。
采购包9:一年(2025年9月1日至2026年8月31日),若本项目相关包因流标等原因导致未能在2025年9月1日前完成招标及合同签订,则该部分包的服务期限为合同签订之日至2026年8月31日。
采购包10:一年(2025年9月1日至2026年8月31日),若本项目相关包因流标等原因导致未能在2025年9月1日前完成招标及合同签订,则该部分包的服务期限为合同签订之日至2026年8月31日。
采购包11:一年(2025年9月1日至2026年8月31日),若本项目相关包因流标等原因导致未能在2025年9月1日前完成招标及合同签订,则该部分包的服务期限为合同签订之日至2026年8月31日。
采购包12:一年(2025年9月1日至2026年8月31日),若本项目相关包因流标等原因导致未能在2025年9月1日前完成招标及合同签订,则该部分包的服务期限为合同签订之日至2026年8月31日。
采购包13:一年(2025年9月1日至2026年8月31日),若本项目相关包因流标等原因导致未能在2025年9月1日前完成招标及合同签订,则该部分包的服务期限为合同签订之日至2026年8月31日。
采购包14:一年(2025年9月1日至2026年8月31日),若本项目相关包因流标等原因导致未能在2025年9月1日前完成招标及合同签订,则该部分包的服务期限为合同签订之日至2026年8月31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8: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9: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0: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采购包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如投标人合同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中分包意向投标人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
采购包2: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采购包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如投标人合同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中分包意向投标人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
采购包3: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采购包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如投标人合同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中分包意向投标人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
采购包4: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采购包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如投标人合同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中分包意向投标人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
采购包5: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采购包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如投标人合同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中分包意向投标人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
采购包6: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采购包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如投标人合同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中分包意向投标人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
采购包7: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采购包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如投标人合同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中分包意向投标人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
采购包8: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采购包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如投标人合同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中分包意向投标人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
采购包9: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采购包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如投标人合同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中分包意向投标人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
采购包10: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采购包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如投标人合同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中分包意向投标人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
采购包11: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采购包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如投标人合同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中分包意向投标人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
采购包12: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采购包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如投标人合同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中分包意向投标人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
采购包13: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采购包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如投标人合同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中分包意向投标人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
采购包14: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采购包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如投标人合同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中分包意向投标人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提供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且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经销(代理)商的,提供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且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备案电子证书》或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证明材料。
采购包2:
(1)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提供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且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经销(代理)商的,提供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且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备案电子证书》或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证明材料。
采购包3:
(1)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提供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且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经销(代理)商的,提供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且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备案电子证书》或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证明材料。
采购包4:
(1)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鲜禽类提供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投标人为经销(代理)商的,提供投标产品鲜禽类生产厂家的《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采购包5:
(1)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提供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且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经销(代理)商的,提供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且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备案电子证书》或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证明材料。
采购包6:
(1)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提供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且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经销(代理)商的,提供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且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备案电子证书》或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证明材料。
采购包7:
(1)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提供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且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经销(代理)商的,提供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且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备案电子证书》或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证明材料。
采购包8:
(1)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提供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且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经销(代理)商的,提供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且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备案电子证书》或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证明材料。
采购包9:
(1)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提供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且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经销(代理)商的,提供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且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备案电子证书》或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证明材料。
采购包10:
(1)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提供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且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经销(代理)商的,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备案电子证书》;。
采购包11:
(1)(1)投标人为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的,需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生猪定点屠宰许可证》、《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2)投标人为经销(代理)商的,需具有所经销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的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生猪定点屠宰许可证》、《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
采购包12:
(1)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提供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投标人为经销(代理)商的,提供投标产品生产厂家的《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采购包13:无
采购包14: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7月25日至2025年07月31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哲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521057297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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