暨阳湖科学城智能制造产业园的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 | 苏州市 | 投标截止时间 | *** 登录后查看 | 资质要求 | 注册或登录 后查看 |
开标时间 | 设置开标提醒 | 项目进展 | [购买会员服务] [中标监测] |
本招标项目暨阳湖科学城智能制造产业园(项目名称)已由张家港市数据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张数投备〔2025〕671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张家港暨阳湖科学城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张家港暨阳湖科学城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暨阳湖科学城智能制造产业园一期桩基工程(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泗港南路东侧,西湖苑路北侧
2.2 建设规模:本项目总占地面积200亩,建设内容包括建筑工程及配套工程等。地上建筑面积(计容面积)约286000.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29000.00平方米。
2.3 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合同估算价(万元) | 工期日历天 |
E3205820330001954001004 | 暨阳湖科学城智能制造产业园一期桩基工程 | 1.管桩PHC-600(130) AB(桩径600,壁厚130,砼强度等级C80,)共11600m(其中单根桩长39m共124根、单根桩长38m共178根),单桩承受设计荷载2500KN。2.管桩PHC-500(125) AB(桩径500,壁厚125,砼强度等级C80,)共27174m(其中单根桩长29m共190根、单根桩长30m共113根、单根桩长31m共89根、单根桩长28m共125根、单根桩长27m共445根),单桩承受设计荷载1750KN。3、抗拔实心方桩YHZ-450A-13N(桩径450*450,共5148m、单根桩长13m共396根,单桩承受设计荷载520KN)。抗拔试桩实心方桩YHZ-450B-11S、7N(桩径450*450,共90m、单根桩长18m共5根,试桩全长承受设计荷载715KN)。工程试桩加长5米,共计21根试桩,总加长105米。 | 1709.54 | 45 |
2.4 其他:本项目的设计单位为启迪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业绩要求:
是否有此类要求: ? 是 □ 否
☑ ☐投标人 ☑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2022年07月01日日至今(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1200万元及以上的地基基础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 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项目)、施工合同和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书的原件扫描件,施工合同证明材料还需提供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
☑ 金额以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业绩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业绩为准。
3.3 项目负责人要求: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不得是个体工商户经营者;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更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的变更备案信息为准。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4 财务要求:/
3.5 信誉要求:/
3.6 其他要求:
☐ 本工程不接受最新年度苏州市建筑施工企业综合考评结果考评等级为C类及以下投标人参与投标。
☐ 近两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 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 近一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 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 近三个月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 近五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 本工程不接受处于违反投标保证信用承诺行为信息公布期内的企业参与投标。
本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总占地面积75亩,建设内容包括建筑工程及配套工程等。地上建筑面积约95000平方米(计容面积),地下建筑面积约23000.00平方米,最大建筑物层数13层,最大建筑高度约59.2米。(以此为准)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资格预审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 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合格制/有限数量制)。
是否对所有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发放投标邀请书: ? 是 □ 否
5.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附件。
是否采用评定分离: □ 是 ? 否
6.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 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年07月24日8时30分至2025年07月30日23时59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张玉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u@ai8.com.cn
相关关键词
相关招标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