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FYXCGZX-JC2025-017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县中小学校、职业高中信息化教学能力提升项目(学生课桌椅)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7月21日 ******** 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谈判文件更正内容: 序号更正项更正前内容更正后内容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和开启时间2025年07月25日10:30(北京时间)2025年07月30日16:30(北京时间)2前附表须知-是否提供样品及情况是否需要提供样品:是 √2025 年 7 月 29 日至 2025 年 7 月 31 日(10:00-19:30)中标后送采购清单样品(工作日内配送)。收取样品地址#****局;联系人:宋宏鑫;联系电话:********。样品数量:1 套,须包装完好。样品退还情况:中标供应商在公示期结束后,3 个工作日内需投标供应商自行安排提供投标文件所投样品。是否需要提供样品:是 √ 2025年7月24日至2025年7月29日(10:00-19:30)前送采购清单样品(工作日内配送)。收取样品地址###县教育311室;联系人:宋宏鑫;联系电话:********。样品数量:1套,须包装完好。出现以下情况视为投标供应商投标无效:1.未提供采购清单的样品的;2.递交投标文件但未提供样品的或提供样品但未递交投标文件的;3.所提供的样品未满足采购清单的;4.所提供的采购清单样品不完整或缺失的(如:缺少关键配件的、数量缺少的等。);5.所提供的采购清单样品品质不符合的(如:材质、工艺等);6.未按规定标识在样品提供投标供应商信息及项目信息的(包括但不限于采购人、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方式及投标供应商基本信息等内容),未体现视为未响应;7.提供虚假样品:供应商提供虚假样品或者借用、冒用其他供应商样品,一旦被发现,将被认定为不满足条件。样品退还情况:未中标供应商在公示期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需投标供应商自行安排取走,超过时间未自行安排取走的,视为放弃。中标供应商的样品须留样,以便配合后期工作。更正日期:2025年0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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