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化长城能源化工(宁夏)有限公司工艺尾气综合治理项目(一段式)工程设计一标段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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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宁夏能化工艺尾气综合治理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关于宁夏能化工艺尾气综合治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石化股份计[2025]14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石化长城能源化工(宁夏)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银行贷款和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银行贷款70%,企业自筹30%,招标人为中国石化长城能源化工(宁夏)有限公司,中国石化长城能源化工(宁夏)有限公司工艺尾气综合治理项目(一段式)工程设计(一标段)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现代煤化工产业区。
2.2标段划分:1个标段。
2.3标段合同估算金额:590万元(含税)。
2.4标段招标范围: 中国石化长城能源化工(宁夏)有限公司工艺尾气综合治理工程(新建尾气收集系统、焚烧炉系统、锅炉热能回收系统、风机、低温SCR系统、袋式除尘器系统、烟囱及配套的总图、土建、工艺、储运、给排水、电气、自控、通信、与原系统接入及输出等)的基础工程设计(含组织开展HAZOP分析和SIL评估)、详细工程设计、竣工图编制、设备采购技术服务等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2)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资质证书:
1)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固定式压力容器规则设计)且2)化工石化医药行业设计甲级且3)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管道设计GC1级)
(3)持有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2020年以来有化工工程设计项目业绩(单项合同金额≥420万元)。
(5)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投标人主要人员基本资格条件为:
(1)项目经理持有工程设计类国家注册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或者持有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证书,2020年以来有化工工程设计项目(单项合同金额≥420万元)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设计负责人执业业绩。
(2)主要专业负责人专业设置、人员数量、持证及业绩要求如下:
①工业炉、结构、工艺、设备、仪表、电气专业各1人;
②工业炉专业负责人:持有工业炉专业高级技术职称证书;
③结构专业负责人:持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或者持有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证书;
④工艺专业负责人:持有注册化工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或者持有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证书;
⑤设备专业负责人:持有设备或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证书;
⑥仪表专业负责人:持有仪表或自控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证书;
⑦电气专业负责人:持有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或者持有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证书;
⑧2020年以来有化工工程设计项目(单项合同金额≥420万元)的相应专业设计负责人执业业绩。
3.4投标人应慎重考虑并决策是否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若获取了招标文件后决定不参与投标,请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5天前书面通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4.获取招标文件、图纸等相关资料时间:
(1)获取开始时间:2025年7月24日 09 时10 分。
(2)获取截止时间:2025年7月30日 14 时00 分。
联系人:王哲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521057297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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