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第一人民医院白内障超声乳化系统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 | 惠州市 | 投标截止时间 | *** 登录后查看 | 资质要求 | 注册或登录 后查看 |
开标时间 | 设置开标提醒 | 项目进展 | [购买会员服务] [中标监测] |
项目名称:惠州市第一人民医院白内障超声乳化系统采购项目(二次)
预算金额:983,500.00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983,500.00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标的名称:白内障超声乳化系统。
2、标的数量:1套。
标的名称 |
数量 |
采购预算(人民币/元) |
白内障超声乳化系统 |
1套 |
983,500.00 |
详细技术规范请参阅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投标人必须对所投项目全部内容进行投标报价,如有缺漏或超过采购预算,将导致投标无效。
本项目允许采购进口产品。
2.交货时间:按照用户需求书要求。
3.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4.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且提供以下证明文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2022年至2024年度内任意一年的年度财务报表(新成立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表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依据财库〔2022〕3号文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投标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即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等领域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根据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主体信用记录信息进行查询]
3.如投标人为生产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如投标人为经营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三类医疗器械,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包号投标或者未划分包号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投标人出具声明函)
5.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投标人出具声明函)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及不允许对本项目进行分包和转包。
7.本项目是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5年7月23日至2025年7月30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联系人:王哲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521057297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ai8.com.cn
相关关键词
相关招标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