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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梨苑小镇项目充电站施工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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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进展
(登录后查看)受兰州路域产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的委托,对梨苑小镇项目充电站施工以竞争性磋商的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梨苑小镇项目充电站施工

2.建设单位:兰州路域产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3.建设地点:(登录后查看)

4.建设规模:梨苑小镇项目9#楼东北侧,主要包含630KVA箱变、高压电缆、充电堆设备和低压连接电缆等。

5.项目限价:788988.47元

6.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7.总工期:15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08月05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08月19日。

8.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所有内容,包括充电桩设备及相关设施设备的供货、运输、安装、施工、调试、试运行、培训、技术支持、验收、稳定运行等售后服务。

9.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一个标段

10.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并达到合格标准,同时必须符合住建、消防、环保等部门的相关规定。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及国家能源局颁发的取得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四级及以上资质。

2.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在本单位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和安全员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C证(安全员与安全生产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

3.供应商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2024年度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企业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供应商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的,可提供本单位财务报表;

4.供应商需提供有无财产冻结的说明(以提交评审小组认定是否影响其履约能力)及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

5.供应商应根据本工程项目规模、特点及要求合理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包括:(1)项目负责人1人;(2)技术负责人1人、安全生产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以上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须持有有效资格证或岗位证书,并提供2025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由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通过资格审查的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未经采购人允许不得更换,且施工项目管理机构所有组成人员均无在建项目,须提供书面承诺;

6.根据兰州市政府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取消企业参与招投标前出具“工资无拖欠证明”的通知》文件的有关规定,供应商应按“通知”明确的格式(见附件),提供“工资无拖欠承诺书”。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审查办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供应商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参加投标)。

四、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时间及方式

1.获取文件时间:2025年7月24日至2025年7月30日,每天上午09时00分至17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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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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