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城市道路一体化更新改造项目-和平路工程监理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政府统筹投入,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城市道路一体化更新改造项目-和平路工程监理;
2.2建设地点:哈尔滨市香坊区。
2.3本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位于哈尔滨市香坊区,改造范围起点和兴路,终点中山路,长度约2.6km,车行道改造面积约10万平方米,人行道改造面积约3.8万平方米。改造内容主要包括车行道、人行道、交叉口渠化、交通设施、绿化等。
2.4监理服务期限:计划开工2025年08月23日计划竣工2025年11月20日,共90日历天(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2.5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6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工作;
2.7本项目共划分二个标段:
一标段最高投标限价:348998.17元。
二标段最高投标限价:335311.97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及工程监理企业法定代表人书面任命文件,并按《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号)有关规定执行。总监理工程师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且为其连续缴纳3个月(2025年4月至2025年6月)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同时提供社保部门查询网址及验证信息,验证信息包括验证码等(以账号登录方式验证的,提供社保号、身份证号及密码、查询步骤截图等)(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
3.3其他主要人员要求:(1)投标人拟派驻本项目的现场监理组织机构成员满足《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号)有关规定,必须满足最低配备人员。(2)施工期间应根据工程监理的任务范围、内容、工作期限以及工程类别、规模、技术复杂程度、工程环境等因素综合考虑,添加监理组织机构人员。
3.4依据《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建筑业和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工作的通知》(黑建规〔2025〕3号)文件规定的要求进行“资质动态核查”,核查结果被标注为“资质异常”的情形将作为否决条款。(投标人提供资质动态核查结果截图(截图中需体现网站名、投标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资质名称、资质类别、是否符合资质标准、更新时间、查询时间等信息)(查询方式: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行业系统→黑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资质动态核查→在搜索框内输入投标人名称、选择资质类别→点击查询到的企业名称,即显示是否符合资质标准,完整截图保存)。
3.5各投标人均可就城市道路一体化更新改造项目-和平路工程监理一、二标段进行投标,允许兼投但不允许兼中。
3.6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下载时间为2025年07月23日17时00分至2025年07月30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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