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5101********4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局2025年新建学校科学、创新实验室等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7月0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更正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日期:********,更正为:********。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11:00:00,更正为:******** 11:0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 11:00:00,更正为:******** 11:00:00。 1、招标文件本项目涉及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更正为:设备模块中的急救冲洗水嘴;心理咨询设备模块中的团体活动信息播放器; 2、招标文件本项目涉及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更正为:设备模块中的准备桌、演示桌、实验桌、六边形实验桌、实验凳、仪器柜、药品柜、危化品柜、标本陈列柜、急救冲洗水嘴;AI机器人赛场模块中的讲台、六边形多人共享操作台、凳子、操作边台柜、机器人小学赛事赛台、训练赛台;储藏模块中的仪器柜;心理咨询设备模块中的个体辅导沙发; 3、招标文件质量和质保要求新增内容:“7、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应符合合同约定的品牌、规格型号、技术性能、配置、质量、数量等要求。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按照推荐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推荐性国家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供应商应针对此项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8、供应商所提供的所有货物、辅材中属于《国家强制性货物认证目录》范围内货物的,均应通过国家强制性货物认证并取得认证证书,并应在中标后将相关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递交采购人。(供应商应针对此项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 4、招标文件评审内容“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具体标准和要求更正为“政府采购强制节能产品除外,响应产品中属于政府采购优先采购范围的,每有一项为节能产品或者环境标志产品的得********分,非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此项不得分。本项最多得********分。” 5、招标文件评审内容“类似业绩”的具体标准和要求更正为“供应商每具备一个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是指教学设施设备或实验室设备业绩)得********分,最多得********分。(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佐证得分)” 具体内容详见更正后的招标文件。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0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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