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港口港航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下半年柴油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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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北港口港航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下半年柴油采购项目,招标人为河北港口港航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招标范围与供货期
2.1招标范围:河北港口港航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下半年0号、-10号柴油采购,曹妃甸港港区定点分批供油、运输装卸及配套服务等全部工作内容,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2.2 交货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招标人发出加油通知后48小时内交货。
2.3 交货地点:曹妃甸工业区十八加拖船基地码头。
2.4 质量标准:柴油符合GB19147-2016国家标准。在供货周期内,如遇国家产品标准升级,则按照国家最新质量标准版本执行。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完成该项目的能力。
(2)业绩要求:投标人2023年1月1日至今至少具有两项且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50万元的柴油供货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并提供合同、发票,金额以发票为准)。
(3)财务要求:投标人企业财务状况良好,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4年度财务会计报表。
(4)信誉要求: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提供相关网站查询截图,以现场查询为准。
(5)人员及车辆要求:投标人在供货周期内保证配备至少2台具有道路运输证的油罐车,每台油罐车配备至少2名具有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的人员,提供全天加油服务。
(6)其他要求:投标人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负责海事系统加油资质备案及每次加油作业海事备案,负责曹妃甸实业公司港口进出港手续备案。需提供承诺书。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7月23日 9时00分至2025年7月28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联系人:张玉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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